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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档案查询

个人学籍档案有什么用

学籍档案对于每一个学生而言十分重要,直接关系到学生以后的就业等一系列问题。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学籍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可学籍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似乎“档案没什么用了”。

其实不然,这里只作简要说明。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你的人事档案。

总之,现实生活中,人事档案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以免在日后的学习生活中造成不必要的烦恼和损失。

同时,强调一点,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这正是没有搞清“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所以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

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

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道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道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

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得不偿失。

(一)毕业生学籍材料是统称,包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相关资料,如成绩单、高考录取名册等。

查询时,须明确告知工作人员查询哪一种学籍档案,如:查成绩单。

(二)在校生在档案馆只能查到高考录取名册,其个人档案只能在所在学院查询。

(三)本人查询:须出示

1、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复印件)。

(四)委托查询:须提交

1、委托书(并粘贴: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2、毕业证(复印件);

3、代办者身份证(原件)。

(五)用人单位查询:须提交

1、单位介绍信;

2、来访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生毕业证(复印件)。

怎么查询个人学籍档案

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查询到自己的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是每个有高等教育学历的朋友的热切期望。

首先是注册:

第一步、打开http://www.chsi.com.cn/,登录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点击“学信档案”按钮进入学信网帐号注册凯发官方网站首页,依次输入用户名、密码。注意:用户名必须是一个真实的邮箱;密码由6位以上的数字或字母组成。每个邮箱只能注册一次!

第二步、进入邮箱,查找激活邮件并打开。打开激活邮件后,在邮件正文中有一个链接网址,点击链接(或者复制并粘贴到浏览器的地址输入框)进入实名注册页面。

第三步:实名注册。

学生实名注册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必须与成人高招报名录取信息一致,否则网上注册后将查不到本人信息。

第四步:手机确认。输入手机号码后,手机获得一个验证码,把验证码输入。

第五步:确认个人信息并单击弹出对话框‘是’按钮,完成学信网帐号注册工作。

其次,登录查询学新档案、校对图像信息

用以上你注册师使用的邮箱作为用户名,邮箱密码作为密码,登录学信网。这样就可以查到自己的学新网信息了。如果是在毕业前,能查看的你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验证报告。

怎么查自己的学籍档案

建议去生源地的人才中心去查哦,档案不知道在哪,有以下几个地方可以去查询:

1、以学校为源头去查询

回想下毕业的时候有没有签过与档案有关的字,尤其是和单位签三方协议的时候。

或者去学校找相应的老师查询,因为并非所有的学校都会把档案发走,看看你的档案是否还在学校,如果不在学校就查询下毕业时被学校放往到了哪里。

2、去你的原籍所在地人才中心查询

一般毕业后你没有管自己的档案的话,学校有可能将你的档案打回了原籍,也就是户口所在地,如果是更换过户籍的以参加高考的地点为准去查询。

3、曾经的工作地

曾经工作过的城市都可以查询一下,从第一份工作找起。国企、事业单位有人事权,一般保管在单位,私企就保管在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4、学校所在地的人才市场

跟第一条有密切的联系,因为在你毕业后学校可能统一将学生档案寄存到了当地指定的人才市场。

个人学籍档案查询流程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学院各项工作服务,结合我院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学籍档案是指学生自入学之日起,在受教育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字材料。它是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籍、成绩和毕(结)业等情况的重要凭证。

第三条学籍档案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学籍管理人员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学籍档案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交档案室永久保存。

第四条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录取名册、学生学籍表、成绩表、毕(结)业证、学位证审核表、签领表以及与学生本人学籍有关的档案材料等。

第五条学籍档案归学校所有,由学院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并按规定提供利用。

第六条学籍档案内含个人隐私,他人不得随意查阅、复制和扩散。

第七条毕(结)业生需要利用本人学籍档案,凭本人毕(结)业证证明办理。

第八条毕(结)业生委托他人利用其学籍档案,必须有毕(结)业生的书面委托证明,并附毕(结)业生的毕(结)业证证明。同时,代办者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

第九条补办毕(结)业证明者,应携带就读时所在学院出具的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方可利用学籍档案。

第十条学籍档案原则上不对外提供利用。特殊情况下,院外单位需出具单位证明并说明用途,方可利用学籍档案。

第十一条原则上不受理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查阅学籍档案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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