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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个人学籍档案存放地查询

档案去向

大学毕业生的档案通常有三个去向:

1、毕业后就找到了接受户口的单位,档案和户口都转到工作的单位

这是通常认为最正规的档案流向,但据统计,这种情况大约只占到毕业生档案的10%左右的比例。

2、毕业后没有找到接受户口的单位,户口和档案留在学校

两年后户口打回原在地,档案或留在学校,或转到省档案局。在这里需要强调一点,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许多大学生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这是一种省钱的档案存放方式,其实不是的。

这种误解是没有搞清“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在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不是真正发挥作用“人事档案”,如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甚至无法缴纳社会保险,将来也无法计算成为工龄,从而影响养老金的数额计算,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得不偿失。

3、把档案和户口放在人才市场交流中心

首先必须确定在毕业时是否已签过三方协议,这是学生、学校和工作单位共同签的一个协议书,签了的话,报到证备注栏就不是空白,此时档案会在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没签的话,报到证备注栏为空,默认打回原籍,本科生打到省级人才市场,专科打到市级人才市场,师范类毕业生打到教育主管部门,一般在教育局。可由毕业生自己联系人才市场,把档案转过去保管。

如果大学生在毕业时,没有安排好档案的事情,几年过去,个人档案不知去向,在查找时,可根据上面的档案去向,查找相关管理部门下属档案室的电话,告诉接待人员毕业学校和毕业年份通常可查询。另外,与参加工作前最后一个学校的相关部门,原户籍所在地的人事部门;第一家用人单位等,这些地方通常与个人档案的去向有关系,在这些地方问问。

怎么查询自己的学籍档案呢?

1.先从母校找起。各个大学基本都是学生毕业后档案也转移,通过大学档案馆查询,就算档案没有留在母校,也可以查询到你的档案什么时候调走的,顺着这些线索去查询,应该可以找到档案存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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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弄清楚了毕业后的几大档案流向后,毕业时进入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的档案最终是要离校流向工作单位相关的档案管理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私企不具备档案管理资格,档案可能转到工作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3.毕业之后档案也会被打回到原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有一部分院校直接将学籍档案发放到学生手中,个人没有按照规定到指定人才中心存放,而是一直放在自己手里。

怎么查询个人学籍档案

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查询到自己的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是每个有高等教育学历的朋友的热切期望。

首先是注册:

第一步,登录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点击“学信档案”按钮进入学信网帐号注册凯发官方网站首页,依次输入用户名、密码。注意:用户名必须是一个真实的邮箱;密码由6位以上的数字或字母组成。每个邮箱只能注册一次!

第二步,进入邮箱,查找激活邮件并打开。打开激活邮件后,在邮件正文中有一个链接网址,点击链接(或者复制并粘贴到浏览器的`地址输入框)进入实名注册页面。

第三步,实名注册。

学生实名注册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必须与成人高招报名录取信息一致,否则网上注册后将查不到本人信息。

第四步,手机确认。输入手机号码后,手机获得一个验证码,把验证码输入。

第五步,确认个人信息并单击弹出对话框‘是’按钮,完成学信网帐号注册工作。

其次,登录查询学新档案、校对图像信息

用以上你注册师使用的邮箱作为用户名,邮箱密码作为密码,登录学信网。这样就可以查到自己的信息了。如果是在毕业前,能查看的你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验证报告。

找不到档案怎么解决?

如果真的找不到自己档案的朋友,那么你的档案基本确认丢失了,档案丢失建议尽快去办理档案补办手续。需要由原工作单位或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有关个人档案丢失情况说明,或补办档案记录,并交人社局审核。
有些档案材料是不能补办的,只能通过开证明来替代。所以档案丢失一定要及时补办。因为时间越久,档案补办的难度越高。
档案补办好了之后是不能拿着的,这是国家政策不允许的,必须托管到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地方。

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全区推进学籍档案电子化,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对学籍异动的管理逐步推行电子化运行。
第九条 学生转学或在基础教育阶段升学时,学籍纸质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学生最后终止学业的学校应当归档永久保存学生的学籍档案。
学校合并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并入的学校管理。学校撤销的,其学籍档案移交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管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一〔2013〕7号):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本省(区、市)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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